为充分发挥人才引领支撑作用,加快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浙江省决定利用三年时间面向海内外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引进200名紧缺高端人才,现将首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简介

  舟山是一座海洋城市,四面环海,群岛建市,素有“海天佛国、渔都港城”之美誉。地处我国东部黄金海岸线与长江黄金水道的 “T”型交汇处,是我国东部沿海和长江流域走向世界的主要海上门户。有大小岛屿1390个,全市区域总面积2.22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440平方公里。舟山本岛面积502.6平方公里,为我国第四大岛。

  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舟山成为我国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后第四个国家级新区,也是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2013年1月17日,国务院批复《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这是我国提出海洋强国战略以后,首个颁布的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性区域规划。未来10到20年,舟山群岛新区将实现五个方面总体目标:建设成为我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全力打造国际物流枢纽岛;成为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打造成为对外开放门户岛;成为我国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打造成为海洋产业集聚岛;成为我国海洋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范区,打造成为国际生态休闲岛;成为我国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打造成为海上花园城。

二、招聘职位

(一)紧缺高端人才招聘职位:30名
(二)高校、医院、民营企业招聘职位:25名

三、政策待遇

对这次引进的紧缺高端人才,我们将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和相应的薪酬待遇,采用“合同聘用、绩效考核”的灵活用人机制,保障待遇实行“一人一议”。

1、年薪。30-120万元人民币,具体面议。

2、落户政策。对特别优秀的紧缺高端人才,解决在杭州或舟山的事业身份。落户在杭州的,其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就医等可享受省本级相关待遇。

3、住房保障。引进的紧缺高端人才可享受《舟山市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舟委办〔2012〕70号)规定的住房保障和购房补贴。一是可申请25-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共租赁房,两院院士以及与其相同层次的国外院士可免费获赠面积2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二是在舟山购买商品房的,可一次性享受20-9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购房补贴。

4、财政奖补。引进的紧缺高端人才可享受《舟山市人才引进和激励办法》(舟委办〔2012〕70号)规定的安家补贴和政府津贴。一是根据不同层次,可一次性享受5万-10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安家补贴;二是根据不同层次,每人每月享受1000-10000元人民币不等的政府津贴。

5、社会保险。引进的紧缺高端人才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确定。

6、其他。引进的紧缺高端人才,随调配偶工作安排列入市政策性安置,其未成年子女转入本市中小学或幼儿园,可择优入学(园)。引进到新区民营企业的紧缺高端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在高校兼职并挂靠身份关系。

四、招聘方式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20日。网上报名登录浙江人才网(www.zjrc.com)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设在浙江省人才市场。详情请见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网站 http://www.zjrc.com/zs